2021年11月,峰口镇被命名为2021-2023年度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(五虾闹鲇、楹联文化)。
2014年7月,峰口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。
洪湖市辖镇。1949年属沔阳县第十区,1951年划入洪湖县,1958年改峰口公社,1984年建峰口区,1987年以原峰口区的土京乡、大公乡和峰口镇合建峰口镇。位于市境西北部,距市府32.8公里。面积66平方公里,人口5.4万。为洪湖市西北部交通枢纽,仙(桃)洪(湖)公路过境,有柏油路通各村。辖土京、观厅、万宝、塘咀、三桥、坨建、群垥、双剅、蔡家埫、红花、双丰、定洲、群星、麻壕、童岭、京城、大公、大桥、新台、周湾、凤凰、陈赵、全胜、土港、田台、农科26个村委会和沿河街、解放街、工农街3个居委会。乡镇企业以纺织、制鞋、酿酒、医药为主,产品尤以工艺绣花鞋闻名。农业以水稻、棉花、小麦为主。.
隶属 | 洪湖市 | 行政级别 | 镇 |
行政代码 | 421083105000 | 代码前6位 | 421083 |
长途区号 | 0716 | 邮政编码 | 434000 |
车牌代码 | 鄂D | 辖区面积 | 66平方公里 |
人口数量 | 约5.4万人 |